宣告死亡的程序(宣告死亡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届满仍无失踪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决之日期为失踪人死亡的时间四宣告死亡的程序如下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一配偶;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1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2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3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后宣告死亡的程序1须经利害。
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仍然只能作出失踪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应发生与公民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死亡的公民丧失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其 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能力终止其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变更或者消灭其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其个人合法财产作为遗产按继承程序处理。